混凝土基層通常用干硬性GRC砂漿,砂漿外表濕潤松散,手握成團、不泌水為準。水泥焦渣基層可用一般GRC砂漿。
GRC砂漿配比為1:2(水泥:砂),操作時先在兩沖筋之間均勻地鋪上砂漿,比沖筋面略高,然后用壓尺以沖筋為準刮平,并對低凹處填補砂漿,并用木抹子搓壓、拍實,待表面水分稍干后(禁止用水泥粉砂水催干)
用木抹子打磨,要求把砂眼、凹坑、腳印打磨掉,操作人員在操作半徑內打磨完后,即用純水泥漿(水灰比約為0.6~0.8)均勻滿涂地面上(約1~2mm厚),再用鐵抹子抹光。向后退著操作,在GRC砂漿初凝前完成。
第二遍壓光:在水泥漿初凝前人站在上面有腳印但不下陷,即可用鐵抹子壓抹第二遍,要求不漏壓,做到壓實、壓光;凹坑、砂眼和腳印都要填補壓平。
第三遍壓光:在GRC砂漿終凝前,此時人踩上去有細微腳印,當試抹無抹紋時,即可用鐵抹子抹壓第三遍,壓時用勁稍大一些,把第二遍壓光時留下的抹紋、細孔等抹平,封閉表面孔隙,達到壓平、壓實、壓光。
養(yǎng)護:GRC砂漿壓抹完畢后,要適時(夏季宜在24小時、冬季在48小時后)表面覆蓋濕潤養(yǎng)護,使用礦渣水泥時尤應注意加強養(yǎng)護。養(yǎng)護期間不得上人或使用。